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市直有關學校: 現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普通高中語文等九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6〕55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開展分學科研修,促使教師學習理解學科教學要求,準確把握學科教學重難點知識的深度與廣度,突出學科核心素養培養,創造性使用國家課程教材,優化教學與學習方式,深化校本作業研究,落實精準教學與研究,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附件:《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普通高中語文等九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6〕55號)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普通高中 語文等九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通知 閩教基〔2016〕55號
各市、縣(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 為加強和改進我省普通高中學科教育教學工作,進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增強統一高考“全國卷”的適應性,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我廳結合實際組織編寫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語文等九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現印發給你們,請及時轉發至所轄普通高中學校,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和學校要將《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作為高中新課程學科教學指導性文件,逐級組織開展分學科研修,促使教師學習理解學科教學要求,準確把握學科教學重難點知識的深度與廣度,突出學科核心素養培養,創造性使用國家課程教材,優化教學與學習方式,深化校本作業研究,落實精準教學與研究,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基礎教育處和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 (文件下載地址: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 “http://www.fjedu.gov.cn”的“下載中心”欄目)
福建省教育廳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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